第4节 (第3/3页)
样说服郗途而头疼不已。 而琅琊王氏,却在欢天喜地地准备王贻之尚主之事。 在王氏一族的精心准备下,这场婚礼办得很是盛大。 尽管王贻之与庆阳公主均已不是第一次成亲,但这场婚礼举办在桓氏势力渐减、朝廷拨乱反正的契机,可谓是正逢其时。 于是无论主家还是客人,大都颇有一种扬眉吐气的喜庆在脸上。 乌衣巷里,一派车如流水马如龙、玉箫金管喧四筵的景象,倒比当初庆阳公主下嫁桓渡时更加热闹。 自从桓阳专权、郗岑秉政以来,世家大族已经很久没有过如此得意的时刻了。 在这样的氛围下,谢瑾不免也多饮了几杯。 王贻之的长兄王定之,娶了谢瑾的侄女谢蕴,因此,他虽然与谢瑾年纪相仿,却与表弟郗途一样,都是谢瑾的侄婿。 更何况,谢瑾与王定之的父亲平辈论交,又处在侍中这样的位置上,是以王定之一直恭敬地执侄礼。 此时此刻,作为一家之主,王定之亲自送参加完婚礼的谢瑾出门,恭敬地扶他上了牛车。 正要放下车帘时,却听倚在车壁上的谢瑾缓缓开口。 “今日见七郎1腿脚似有不便,不知是何缘故?” 王定之大惊失色,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:“前日雪天路滑,没留神摔了一跤,跌伤了腿。” 谢瑾抬眸,深深看了王定之一眼,道:“那便好,我还以为是七郎对这桩婚事多有不满,因而故意受伤,想要拖延时日。” 王定之额上沁出了冷汗:“怎么会呢?叔父和族中长辈苦心为我家筹谋,七郎自是感激不尽,怎会有意拖延?” 谢瑾慢悠悠地理了理衣袖,眼看王定之额上的汗水越来越多,才沉声说道:“七郎与公主的婚事非同小可,此事既然已成定局,便当以大局为重。不可再为了儿女情长,闹得家宅不睦,朝堂不宁。” 王定之唯唯应诺:“这是自然,这是自然。” “世家子弟,受了族中的供养,便当有报效家族的自觉。纵使不愿在仕途上出力,也不能拖家里的后腿。你且好生看着他,勿要行差步错,以致追悔莫及。” “是,是,叔父说的是,小侄一定铭记在心。” 王定之躬身退下,车帘垂落,牛车缓缓发动。 谢瑾接过僮仆阿辛递过的茶,叹了一句:“此子不类其父。” 阿辛跟随谢瑾多年,见过不少世家子弟,发自内心地认同谢瑾这句话——王定之此人,与其父王和之相比,简直没有一处比得上。 但王定之再不堪,也是琅琊王氏的子弟。更要紧的是,王定之是自家郎君最看重的侄女谢蕴的夫婿。 因此,阿辛并没有附和谢瑾的话,而是凑趣地说道:“七郎精习书法,颇有乃父之风。” 谢瑾摇了摇头:“差强人意。虽远胜大郎,但不如其父多矣。单是沉溺儿女私情、罔顾家族兴衰这一点,就令人不喜。” 阿辛一边煮茶一边回道:“七郎是性情中人,所以才看重感情。虽说固执了些,但最后还是与郗家离婚,尚了公主,可见是以大局为重的。” 话刚出口,阿辛就忍不住想扇自己一个巴掌——大好的日子,说什么不好?非要提郗家那位女郎?这不是给郎君添堵吗? 要知道,自从那位郗女郎与郎君在荆州闹翻后,这些年来,郎君身边可是一位女郎都没有,也不见一丝半点成亲的意思,天知道郎君是不是还在想着那位郗氏女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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